近期,不少網店店主、主播等平臺經營者收到稅務部門的合規短信提示,提醒其所申報收入與平臺報送收入之間存在差異。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什么情況下會收到提示?怎么處理?短信要看“三要素”
不帶鏈接、不轉賬
隨著《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施行,為幫助平臺內經營者防范化解涉稅風險,稅務部門依托平臺報送的涉稅信息與納稅人自行申報數據進行常態化比對,當發現兩者之間存在較大差額時,會通過短信等方式提醒相關平臺內經營者核實自行申報金額,及時更正錯誤申報。
稅務提醒內容通常包含納稅人名稱、提醒事由及自行核實提示,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會附帶任何鏈接,也不會要求點擊鏈接、提供銀行卡密碼或轉賬匯款。收到提醒的平臺內經營者可撥打12366服務熱線或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確認核實。
申報收入與平臺報送為何對不上?
三個常見“漏洞”要注意
東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谷成表示,部分平臺經營者在進行個人所得稅或增值稅申報時,自行申報收入與平臺報送收入不一致,絕大多數并非經營者主觀故意逃稅,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只報開票收入,漏了“未開票”部分:許多平臺內經營者僅申報了已開票收入或對公賬戶入賬收入,但忽視了部分通過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取的未開票但實際已實現的平臺交易收入,或是從收入中剔除了支付給平臺的傭金、服務費等費用。
多平臺經營,匯總不完整:同時在多個平臺開店的經營者,申報時可能僅匯總了部分平臺的收入,遺漏了某個平臺的收入;或者各平臺數據統計周期不一致,導致出現差額。
交易記錄保存不完整:平臺內經營者未能完整保留各平臺交易記錄、收款憑證,也可能導致申報出現差額。
值得注意的是,經營者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屬于應稅收入,支付給平臺的費用屬于經營成本,取得合規稅前扣除憑證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但不能直接從收入中扣減后申報。
谷成表示,收到提醒并不意味著認定為違法或一定需要補稅,但需要平臺內經營者積極配合、主動自查。
收到短信后怎么辦?
自查、核對、補繳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平臺內經營者在收到稅務提醒后,應首先登錄所有開展經營的平臺后臺,導出其在所有平臺上的收入明細,包括交易流水、服務費、傭金、獎勵等全部形式已開票和未開票部分。
同時,逐一核對本人或企業的所有收款賬戶,包括個人銀行儲蓄卡或信用卡、對公賬戶、微信支付、支付寶及其他第三方支付渠道,確認實際收到的款項與平臺導出的收入明細是否一致。
完成比對后,分兩種情形進行處理:
- 如發現已申報收入確實低于平臺實際收入,應依法更正申報,并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 如自查后認為申報無誤,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并提交平臺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佐證材料。
谷成特別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行政處罰的相關規定,主動配合稅務機關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可以從輕或免于行政處罰。若拒不更正申報,稅務機關將移交稽查部門處理,屆時不僅需補繳稅款,同時還要加收滯納金,罰款和信用懲戒等相關處罰。此外,自查范圍不應局限于線上收入,如有線下的經營收入也應一并自查申報。
絕大多數收到提醒的平臺內經營者屬于中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現行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下,實際應繳稅款金額較少,甚至無需繳稅。但無論金額多少,要如實申報、完整申報。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綜合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