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
2026年度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和《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2026年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有關規定,在面試前,濱海縣人社局、濱海縣衛健委對擬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
詳見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2026年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26年7月24日(8:30-17:00,中午不休息),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三樓組織人事股(港城路23號)。聯系電話:0515-84198276。
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由本人填寫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2),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三、資格復審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認證材料等相關證件材料,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攜帶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
2.按“2026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2026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其中:
(1)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原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其中:報名截止以后新就業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已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2026年6月16日前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等,以及個人最近半年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3.崗位需要的專業方向證明、規培合格證書、執業醫師證書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所有提供的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和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筆試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直接面試人員不再繳納。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凡未按規定的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作自動放棄處理。
3.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4.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有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若通過復審的人數仍達到規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員),則不需遞補;若不足相應比例,且還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則遞補到相應比例。
附件1: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2026年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7月20日
來源:濱海縣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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